第A08版:秒读

北京出台政策 保障出行、外卖等“平台网约劳动者”权益

  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平台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划分标准,补齐“平台网约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短板,试点建立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劳动保障权益。

  据悉,这是北京市首部规范、培育、发展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文件。措施依据新就业形态所反映的特征、关系等,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划分为三类:与平台企业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平台企业进行劳动管理的“平台网约劳动者”,与平台企业或合作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平台单位就业员工”,以及依托平台从事经营、劳务等的“平台个人灵活就业人员”。

  据介绍,措施着力补齐“平台网约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短板,明确“平台网约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休息休假等基本劳动权利,规定平台企业及用工合作企业要承担维护“平台网约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相应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