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托底安置作用,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等15家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将进一步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同时顶格执行补贴标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15个市级部门紧密协同配合,每年将从由财政安排经费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及辅助性岗位中预留10%左右的岗位,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网上经办系统,对岗位开发安置进行全程跟踪、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
通知明确,将开发范围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开发的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岗位,包括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和公共管理类岗位,以及由财政安排经费的各类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及辅助性岗位。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部省有关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规定,补贴将按照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月)顶格执行。
此外,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补贴期限。据介绍,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对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该负责人表示,人社部门持续关注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情况,全力帮扶大龄、残疾、低保等重点群体就业。今年,无锡人社推出的公益性岗位“千人上岗计划”,入选我市首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发蓝藻打捞、社区管理、老旧小区保绿、保洁等各类公益性岗位1657个。(陈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