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意见明确:法官、检察官与律师禁止7种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如私下接触、插手案件、介绍案源、利益输送等;法院检察院被开除公职人员不得在律所工作;对律所接收不符合条件的离任人员到本所执业或工作,或者指派本所律师违反从业限制规定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央视网、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