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众聊吧

快递员未送货上门 老人取件途中猝死

  事件概述

  近日,重庆一位79岁老人取完快递搬上楼途中猝死引发关注。死者家属称,快递重22斤,配送方式为送货上楼。据快递公司提供的通话录音,通话中未表明要将快递送上楼。12月3日,快递公司回应称,快递员与客户电话沟通时,客户明确表明主动下楼取货,快递员的操作符合公司流程,公司已派人与家属沟通对接。12月5日,死者的女婿周先生介绍,22斤快递系老人通过电视购买,购买时并未告诉家人。家属希望快递公司上门致歉,并赔偿50万元。德邦快递回应称,周先生反馈的金额属于民事纠纷范畴,需要由法院裁定是否赔偿。

  (来源:新京报)

  网友评论

  @Alin Zheng~星夜:快递面单已有要求送货上门,为什么送到的时候还需要说明?

  @纳兰七公主:问题是,你言词中从未提及要送货上门不是吗?并且看到老人颤颤巍巍还没有帮他送上去,就这还好意思说快递员操作符合流程?!

  @总有刁民想害朕:一个人的善意不应成为另一个人失职的理由和脱责的借口。

  @wYT:从什么时候大家开始习惯快递不送到家门口的?

  @林林总总:应该说快递员没有送货上楼是有失职,但这不是造成老人去世的决定因素。

  @500英里:快递人员可能也很后悔,如果细心一点看到老人很吃力或许就给送上楼了,太遗憾了。

  @驯兽师:此事件会成为快递必须送货上楼的转折点吗?

  小编说两句

  快递标明的方式,是“送货上楼”;而法律也规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然而快递业长久以来将“不送货上门”的违规行为,当成了“行规”,所以,流程本来就不规范时,说快递员行为“符合公司流程”,有意思吗?知情权和选择权是消费者的权利,快递擅自做主的流程不是掩盖失责和冷漠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