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村大墓即为汉文帝霸陵这一成果颠覆了自元朝起700年来史学界的普遍认知,确认了霸陵的真实位置。令人遗憾的是,“推动”这项考古成果问世的,是千百年来令人不齿的一个群体:盗墓贼。
霸陵(江村大墓)所在之处及周边,近年来屡遭“土夫子”(即盗墓者)侵扰。鉴于霸陵陵区文物近年来连续被盗的严峻形势,经国家文物局批准,陕西省考古研究院2017年开始对江村大墓外藏坑、南陵外藏坑进行抢救发掘。昨天公布的便是四年来取得的考古成果。
盗墓案件触目惊心
汉文帝霸陵真实地点得以确认,与“钩弋夫人”墓被盗密不可分。“钩弋夫人”是汉武帝刘彻之妃、汉昭帝刘弗陵之母赵婕妤,其墓为汉云陵,是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铁王镇大圪塔村西。
2016年7月,汉云陵遭盗扰。淳化县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鉴于案情重大,公安部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直接组织指挥陕西省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
警方循线追踪,从一个盗墓团伙挖出其他盗墓团伙,再扩线、扩人,历时一年多,打掉8个盗掘古墓葬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1人,侦破盗窃、盗掘、倒卖等文物案件96起,扣押涉案车辆10台,追缴文物1100余件。
相关裁判文书显示,这些盗墓贼所涉文保单位包括:杜陵(汉宣帝刘询墓)陪葬墓66号墓、汉云陵、江村大墓丛葬坑、甘肃镇原县殷家城乡古墓葬、甘肃武山县王家门村古墓葬、延安市宜川县丹州镇古墓葬等等。
这一系列盗墓案,涉及西安市灞桥区狄寨(江村大墓所在地)一带的,最早可追溯至2001年,但主要集中在2010年以后。咸阳中院“(2018)陕04刑初46号”、陕西高院“(2019)陕刑终292号”等裁判文书显示,上述系列盗墓案基本已由咸阳中院、陕西高院于2018至2020年审理,并作出相应判决。
团伙头目受到严惩
这些盗墓贼分工明确,有提供资金者、有组织实施者、有踩点探墓者、有打洞盗墓者,还有销赃变现者,不同团伙人员既有交叉合作,也有争斗内讧。所涉文物包括陶俑、陶制动物俑、陶制编钟、青铜编钟、玉器等等。
其中,外号“孟老大”的孟经建,频繁出现在多起案件中,其不仅组织实施盗墓,还负责买赃销赃。
咸阳中院一审查明,孟经建先后实施盗掘古墓葬四次,其中两次犯罪地点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其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作用,系主犯;其又参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四次,且数额总计达十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应依法予以惩处。
2019年7月17日,咸阳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孟经建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40万元;并对其违法所得283万元(已缴纳198.95万元)予以追缴。孟经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被陕西高院驳回。
这批盗墓贼中,获刑最重的为张小彦,法院审理查明,其先后实施盗掘古墓葬八次,其中两起犯罪盗掘地点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并在一起犯罪中盗掘出珍贵文物。其系盗墓团伙主犯,又系累犯(曾因盗窃获刑五年)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张小彦被判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482.3万元(已缴纳19.83万元)予以追缴。
(综合央视新闻、澎湃新闻、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