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日前正式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
《作业管理规范》要求,严控义务教育学生作业总量,优化作业设计,强化作业管理,发挥作业育人功能,促进学校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共发布了16条措施。
《考试管理规范》出台了12条具体措施,明确,除初中毕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严禁组织“幼升小”“小升初”等考试。
《考试管理规范》明确,考试结果不排名、不以任何方式公布,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班、分层、调整座位,不得把考试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方式,不得把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依据。要加强考试监管与督查,对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简单将考试结果用来评价学校和教师教学水平等错误做法,要追查问责。(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