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隐瞒哥哥去世消息,继续领取低保、生活补助长达近10年,并以哥哥名义申领低保廉租租房补贴,骗领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共计85000余元,这些款项被用于偿还哥哥生前治疗所欠的债款。日前上午,梁溪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诈骗案,法院认为“情有可原”但“情节严重”,最终刘某获刑一年八个月,刘某退出的赃款则由公安机关发还给相应职能管理单位。
哥哥生病,他欠下数万外债
刘某兄弟俩老家在泰州,年轻时便来到江阴打工,后来定居江阴,两人一起在外打拼,相互照顾,感情笃深。而这次的案子则要从2004年说起,当时刘某的哥哥患上了肝脏疾病,因为他哥哥是独身,于是就住在了刘某家里。刘某还掏钱给哥哥治病。为了这事,刘某与妻子也产生了矛盾,无奈之下,刘某的哥哥便搬了出去,不过治疗费还是刘某在支付。刘某讲,也是为了这事,妻子最终在2006年时与自己离了婚。
接下来的时间,兄弟俩都是独居,刘某的哥哥偶尔会来刘某这住上一阵。2007年时,他们居住地的村委通知两人,刘某的哥哥符合办理低保的条件,这对经济拮据的两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很快,刘某的哥哥便办理了低保,每月都会有300多元的低保金发放到其银行卡上。2007年下半年,刘某的哥哥病情变得严重起来,行动也开始不便,于是便将银行卡交给了刘某保管:“我领了钱之后就帮他交交房租,剩下的治疗费和生活费都是由我出的。”
刘某讲,为了哥哥的病,兄弟俩不止花光了积蓄,还在外面欠了数万元的外债。2008年6月,刘某哥哥的病情变得更加严重,刘某将其送回了泰州老家治疗,没过一个月,刘某的哥哥便遗憾去世了。
为还债,他隐瞒了哥哥去世信息
在哥哥去世后,刘某在泰州当地的殡仪馆火化了哥哥的遗体,但是之后刘某并没有立即回江阴办理户口注销手续,而是看着哥哥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起了其他的心思:“他生前的费用是我出的,我也欠了不少钱,就想用低保的钱来还债。”就这样,回到江阴后的刘某如往常一样工作生活,每月以哥哥的名义去领取低保金。不仅如此,在得知哥哥的情况还可以申领低保廉租租房补贴后,刘某于同年8月以哥哥的名义向房管部门递交了申请材料并通过了审核,每月都可领到一笔补助。
据了解,对于低保户,社区每年都会进行审核,每当这时,刘某便以哥哥在老家治疗,病重无法来锡为由代为签字,若是工作人员没有细问,他便直接签上哥哥的名字。就这样,刘某以哥哥的名义冒领低保金和租房补贴近十年时间。直到2017年5月,刘某在外的欠款已经还清,于是便去当地派出所注销哥哥的户口,之后社区又向刘某发放了一笔1860元的丧葬补贴,将手续办完后,刘某将用于领取低保金和补贴的银行卡扔掉,以为能够瞒天过海。最终,社区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了此事,刘某也向派出所自首。
判决:获刑一年八个月
在法庭上,刘某告诉记者,在冒领哥哥的低保金和补贴时,他便知道这样做不对,不过一方面是因为想早些还债,另一方面他觉得这样做并不至于犯罪:“我当时觉得就算被发现了,把钱退回去就好了,没想到这样是犯罪行为。”
日前上午,梁溪法院当庭宣判了此案。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予减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积极退赃,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法院判决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退出的赃款,由公安机关发还相应职能管理单位。
梁溪法院刑庭审判员袁国芳表示,刘某与哥哥之间兄弟情深,所得款项也是用于偿还债务,但是低保金是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真正发挥扶危济困的实效,任何“情有可原”都不是冒领、骗领的理由。此外,法官还表示防范此类问题,除了要强化惩处机制,还应构建防范机制,畅通殡葬、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渠道,社区要加强对发放对象的后续动态管理。 (晚报记者 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