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 众聊吧

程序员跳槽被前东家索赔 法院二审判决其无需赔偿

  事件概述

  近日,上海一中院对“原万得数据分析师王某跳槽b站被万得认定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索赔200万元”作出二审判决,仅以经营范围重合为依据无法判定万得与b站构成竞争关系,王某未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无需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无需支付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200万元。上海一中院指出,互联网企业往往在注册登记时经营范围都存在一定重合,若仅以此为据,显然会对互联网就业人员尤其是软件工程师再就业造成极大障碍,对社会人力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也有悖于竞业限制制度的立法本意。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网友评论

  @jomi:打工人真是扎心了……

  @我的猫咪小阿福:万得跟b站有啥冲突关系?

  @海的风铃:点赞!法院二审的判罚和理由都很合理。有些公司在员工入职时就让其必须签署所谓的竞业协议,有的恨不得把互联网所有公司都加进去,甭管自己做没做。打工人谁敢不签?前面经历了那么多轮面试、关卡,最后已经入职了——注意这时已经接了offer、确认入职时才让其跟着劳动合同一起签署的。精明算尽,人家又没有透露你商业机密,就各种告?真是极大浪费优质劳动力。

  @金星:数据分析师一个月工资两万,也不是特别高,但确实是特别累的。

  @Stone:如果觉得这个员工很重要,应该给他升职加薪,而不是离职起诉。

  小编说两句

  这两家公司,万得是金融数据服务分析公司,哔哩哔哩经营的则是视频网站,说起来二者并不相及。而当事人王某的职业是算法设计工程师,算法是其工作能力的一部分,如果这算商业秘密的话,他此后无法入职任何一家与计算机服务相关的公司。近年来,竞业限制显然已被一些企业滥用、扩大化,可以说,上海一中院用实际判例为此现象踩了一脚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