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看无锡

卖掉房子住进养老公寓,户口落到哪里——

无住房老人落户政策放宽

  本报讯(晚报记者 念楼)把原来的房子卖掉,住进养老公寓或者养老院,成了时下不少锡城老年人选择的一种养老方式,而他们的户口该怎么落?昨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一些老年市民的反映和需求,警方进一步放宽本市无住房老年人落户限制,对老年户籍人口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现在有不少老年人购买养老公寓入住,但因养老公寓属于商住房,按照户籍政策是不能办理落户的。这些老年人入住公寓后,就遇到了一个烦恼:自己原来的住宅产权房卖掉了,户口还挂在原地,领取尊老金、办各种手续,包括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做核酸检测等,都要和原来的社区联系,来回奔波相当耗费时间精力,而且享受不到住所所在地的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待遇。他们更希望有事情能在家门口附近办理解决。

  警方收到老年市民反映之后,征求了省、市相关部门意见,决定进一步放宽本市无住房老年人落户限制。这里所谓的无住房,并不是说老年人没有地方居住,而主要是指没有可以落户的住宅房。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朱吉轶介绍,具有无锡市区户籍的60周岁以上老人,本人及配偶在市区无住宅房屋的,可以申请在经常居住地(含租赁房屋、亲属房屋、商用公寓房等所在地)的社区家庭户登记户口。江阴市、宜兴市分别在本行政区域内参照执行。

  据了解,新政策可以有效解决本市老年群体因人户分离原因,在享受老年人社会性福利、办理社会事务等方面需要多地往返奔波、存在诸多困难不便的问题。

  那具体该如何申请办理呢?派出所民警介绍,申请人可以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迁入本人及配偶的户口。提交的材料包括:本人和配偶在无锡市区无住房(不含商铺、公寓等非住宅房屋)证明(江阴市、宜兴市户籍人口分别提供在江阴市、宜兴市内的无住房证明);无住房老人户口迁移申请表;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派出所受理后,由社区民警对申请人实际居住情况进行调查确认。经核实申请人确实居住在本辖区的,派出所按规定程序办理户口迁移。经核实申请人未在本辖区实际居住的,会告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办理户口迁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