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称将依托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机制,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专项治理对象主要是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摇撞骗,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
主要治理措施包括,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通过大数据监测等手段,筛选出涉嫌打着“征信修复”旗号行骗的市场主体,建立初步筛查名单;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建立“征信修复问题治理”专栏,集中公示治理对象相关查处信息,向社会公众进行预警提示;严格管控清理网络上各类“征信修复”虚假宣传广告,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等。(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