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看无锡

对孩子疏于教育?法院来督促

  本报讯 “今后,我一定好好履行监护人的义务,多陪伴孩子,好好教育他,帮助孩子健康成长。”近日,记者从惠山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判决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针对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的情况,法院向家长发出了《家庭教育督促告知书》。这是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惠山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督促告知书》。

  不久前,17岁的乔某与陆某(已判刑)在微信上发生争吵并发展到线下“约架”,随后乔某带着几个朋友(均为未成年人)赶至约定地点。冲突中,乔某持木棍对陆某进行殴打,陆某则在挣脱后持刀将乔某捅伤。案发后,乔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据介绍,惠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乔某纠集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这种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属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并且能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乔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原本案件应当到此为止,但是法官关注到乔某未成年的身份,经过了解,发现乔某的父母平时忙于工作,疏于对其看管教育,未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鉴于本案中乔某的监护人未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帮助乔某健康成长,我们法官依法向其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督促告知书》。”在这份告知书中,法院要求监护人强化监护意识,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多关注乔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对其进行教育矫正,使其能早日回归校园、回归社会。

  (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