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到了,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消费也进入旺季。对此,家长应多留意孩子的消费需求、消费动态。近日,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接到了一起未成年人瞒着父母购买手机而引发的消费纠纷。
15岁男生瞒着家人买手机
父亲欲退货退款遭商家拒绝
市民李先生家住滨湖区,儿子小李今年15岁,在城区一所学校读初中。由于怕过多接触手机会分散孩子学习的专注力,李先生没有给小李购置手机。平时,家人也很少把手机给他玩。
前段时间,李先生回家撞见小李正用手机玩网络游戏。经检查,这是一部新手机,里面有以小李身份信息注册的微信,还开通了微信支付功能为网络游戏充值。
在李先生的追问下,小李道出原委——大概1个月前,他用压岁钱和父母给的零花钱,在一家手机店购买了这部售价1600元的手机,微信及支付等应用功能都是店员现场帮忙操作的。
李先生听罢,气愤不已,当天便带着小李找到涉事商家,要求退货退款。然而,对方以手机过了退换期、不符合退货条件等理由予以拒绝。
李先生认为,小李是未成年人,商家在未经其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向其销售手机,这种行为不合规,遂向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未经家长事先同意、事后追认
孩子大额消费行为无效,商家退款
接到投诉后,滨湖区市场监管局雪浪分局“郁东明消费维权工作室”工作人员赶至涉事门店。经现场核查,大概一个月前,小李确实独自一人到店内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了一部手机。销售过程中,店员虽然看出来小李是未成年在校生,但在未作进一步核实,也没有进行相关提醒的情况下,把手机销售给小李。在得知他有社交、玩网络游戏的需求后,该店员还“贴心”地帮他注册了微信,并协助他把现金转进微信,为网络游戏充值。
工作人员现场向该店负责人普及了相关法律并解释,未成年人购买与其年龄、身份相符的生活、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有效的,但像小李这样消费上千元购买手机的行为,需经其家长事先同意或事后追认,否则,该消费行为无效。
经工作人员释法说理,涉事商家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为小李办理了退货退款。(晚报记者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