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看无锡

中小微企业可缓缴社保费至年底

  本报讯 昨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设区市市区、县(市),中小微企业可以实施社会保险费缓缴。我市中小微企业缓缴社保费政策将延至年底。

  据了解,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本月起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困难企业和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缓缴前3个月累计亏损,且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批量裁员指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江苏省人社厅或无锡市人社局官网下载并填写《江苏省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同时准备好申请缓缴前三个月的财务报表,通过微信、QQ工作群、邮箱等“线上”不见面服务方式进行办理。线下,可至各区社保办事处进行办理。(陈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