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我高考成绩超过本科一批分数线42分,只要有公办本科院校愿意录取我,我会签免责协议,犯病后不追究学校任何责任。”18岁的张智铭是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第二高级中学2022年高考考生,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体检未过,被两所高校拒录。其中,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明确告知:因为他患病,学校决定不予录取。西峡县招生办相关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张智铭患有心脏疾病,体检未过,被两所高校拒录,这符合招生政策;他签免责协议后会不会有大学可上,决定权在高校。
(来源:上游新闻)
网友评论
@李晓琪:既赋予考学权利,为何无上学权利?
@china:很重要的一点是,一旦有意外情况责任在谁的问题。
@王美铃:因为担心责任,高校很难主动招考患病学生,除非法律规定。《指导意见》如果已经不合适,那就该改了,否则不管它是不是正式规定、有没有法律效力,高校都不会也不敢忽视它。
@浅雨微馨:这种情况下应该建议各高校设立专门的报考咨询电话和人员,“明确答复”高校能否有应允不同考生入学的基础设施条件,给出患病考生对专业选择的建议,这也是对考生分数和入学的尊重;考生也可以结合自身条件,提前与各高校招生办沟通,给自己多年来努力交一个对自己来说最好的答卷。
@七八九:公办学校的公众属性应占首位。
@Coisini:教育公平,任重道远。
小编
说两句
拒录体检不过关的学生,学校什么责任也没有,而录取之后的风险与麻烦则是一直存在的。达不到体检要求的考生,能不能被录取,就看规则之上,能不能有情操作。站在学校的立场上,高校做出“不予录取”的决定规避意外也是符合规则的。但是,患病考生而言,也应有上大学的权利。能否有人为他们打开一扇窗,不辜负他们的顽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