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8日发布关于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主要修改体现在完善节目制作经营行为规范等方面,包括对于行业组织及从业主体提出了自律要求,完善节目禁载内容,增加有关片酬管理规定,禁止开展收视率点击率等方面的虚假宣传等。
在管理对象方面,按照“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体管理”的要求,明确将网络剧片等网络视听节目纳入管理范畴,明确将经纪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等从事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主体以及在他人组织下参与节目制作的主体纳入管理范畴。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