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2021年12月,一条关于上海某小学一年级学生家长之间非正常交往的附图八卦,在奉贤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传播开来。“A妈妈”在孩子班级微信群中发布了老公与“B妈妈”之间非正常交往的言论,引起广泛关注。被告王某看到该消息后,发现“B妈妈”在微信群中备注的孩子“B”,与自己班级里的某位同学同名同姓,便误以为“B妈妈”就是该同学的母亲——原告李某。随后,王某将李某的照片发送至以其为群主的、近500人的微信群中传播。该条信息迅速发酵,导致众人均认为原告李某就是事件中的“第三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将王某诉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王某公开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0元和律师费6000元。
(来源:中青报)
网友评论
@云宇:这下好了,别人吃自己种的瓜了。
@种花家的黑兔砸:吃瓜有风险,尤其是没有真凭实据的瓜。
@NEMO:警告世人,不要传八卦,而且还是那种道听途说的八卦,不要听风便是雨,谣言就是这样被“造”出来的。
@静静来了:传播不实信息,给别人造成伤害,确实该罚。
@Horizon:造谣有成本,传播需谨慎。
@徐东:互联网上,放纵不应是常态,每个人都应该约束自己的言行!
@他:希望严查这种群,这种群可不少。
小编说两句
“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围观心态从古至今都存在,然而“吃瓜”要分清界线、守住底线。作为近500人的微信群群主,王某擅自发布未经核实的消息并号召群友来“吃瓜”,使李某无故背上了“小三”的骂名,侵害了其名誉权,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在线“吃瓜”如今成为部分人“恶趣味”的发酵池,乱象亟待治理。多方通力合作,才能震慑不良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