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看无锡

怕被发现“宿酒”未醒

老司机车祸后 喝下半瓶白酒

  本报讯 日前,锡山法院开庭并宣判了一起危险驾驶案。案件奇葩之处在于,被告前一天喝了酒,担心酒还没“散尽”,竟在交警赶到前又喝下了半瓶白酒。

  这起事故要从2021年4月27日下午说起,当天14时左右,47岁的朱某驾驶着一辆半挂牵引车去张家港装货,半路上买了一瓶250毫升的白酒,之后就来到一家钢厂的停车场内排队等待装货。由于等待时间较长,当晚7时左右,酒瘾上来的朱某便将买的白酒喝了,之后一直留在车内休息。4月28日凌晨3时左右,他的车终于装完了货。但此时天起了雾,他无法返回无锡,便继续留在车内等待,直到清晨近7时才从张家港出发。

  时间来到早上8时左右,朱某的车行驶到港下一带,他在路边的店内再次买了一瓶白酒,准备卸完货后回家喝。11时多,朱某顺利卸完货,在驾车行驶到春新路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事故,此时距离朱某喝酒已经过去了十几个小时。据朱某称,事故发生后他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又给儿子打了电话。儿子到医院张罗伤者住院等事宜,而他因为紧张,一直待在车上。“我开了快30年的车,从来没出过事故,这次把人推出去五六米,所以心里怕了。”就在这种情况下,朱某做了一个令人无法理解的举动:他拿出半路上新买的白酒,一口气喝了半瓶。朱某交代,他之所以喝酒,除了紧张害怕外,还担心自己前一天喝的酒没有“散”干净,生怕被交警查出自己酒驾,而此时喝了酒便可以称自己是在事故发生后才喝的酒。

  经过呼气测试,朱某的酒精测试结果为185ml/100ml,随后交警将其送去抽血测试,经鉴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2mg/ml,超过了醉酒驾驶的标准。最终,锡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焦点

  被查后再喝酒?后果更严重

  在网络上搜索发现,类似被查后再喝酒的情况各地时有发生,甚至有的还当着交警的面喝酒,以此来证明自己并未酒驾,而是“被查后才喝的”。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有用”,还是仅为一个网络段子?

  “在查处过程中,为了逃避处罚继续饮酒的,那么检查出来的酒精含量就视为他当时驾车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本案的公诉人、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黄晓东介绍,在这起案件中,朱某发生事故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多少已经无法考证了,但其为了逃避处罚再次喝酒,那么最终测出来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就被认为是事故发生时朱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由此,朱某被以危险驾驶罪提起诉讼。

  锡山法院刑庭副庭长林琳表示,段子里的属于“歪招”,法律也早有准备,甚至可能因为再次饮酒导致酒精含量升高,最终酒驾升级为醉驾。 (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