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众聊吧

月子中心在鸡汤内加党参,被罚3万元?

  事件简述

  事件简述

  近日,浙江一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药品,被罚款3万。据悉,当事方为一家月子会所。据报道,宁波市海曙区市监局在其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后厨放有益母草、麦冬、党参等中药各一罐。且当事人的套餐服务项目上有“补气血汤”,是当事人在鸡汤内加了党参、陈皮,给产妇服用。而党参目前还属于药品,当事人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被罚款3万元。

  (来源:昨日本报A12)

  网友评论

  @五月虾米:……我们食堂经常有党参乌鸡汤啊。

  @巷子里的芥末酱:不懂就问,这样到底能不能吃?我月嫂也是这样弄给我吃的,她们应该是统一培训的。

  @-小徐今天开心了嘛:党参不在药食同源目录里,且浙江不在党参药食同源食物试点中,这事发生在浙江就是违法了。但是广东属于党参试点省份,所以在广东是不违法的,且自己煲汤不作为商用无论地域都是不违法的。

  @聂涛涛:为什么不能列入名录呢?

  小编说两句

  鸡汤内加党参是否违规?这事可能超出一般人的理解。党参炖汤进补是民间饮食传统,但国家卫健委对于药材是否可以食用是发过通知的,不是什么药材都可以当作食品。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只有通过安全评估后,才拥有合法食用身份。可能普通人并不会去细究,也不知情,而不管怎样,做好相关知识宣传普及更显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