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女性微商为诈骗对象,成立公司招聘业务员“演戏”,虚构畅销假象升级套路,环环相扣诱骗代理……三年间,以潘某飞、陈某春为首的成员达40余人的诈骗团伙共骗得70名被害人116万余元。近日,经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江阴市法院以诈骗罪陆续判处潘某飞、陈某春等3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刑期,各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至3000元不等,其余被告人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成为“官方合伙人” 迟迟没拿到货
江阴的姜娟(化名)是一名微商,主要售卖食疗养生产品。一天,一个叫“豆豆妈妈”的微信号要添加姜娟为好友。在成为好友后,对方告诉姜娟自己主要售卖国内知名白酒,是一名代理商,想多加点微信好友,可以互相推销产品。
姜娟帮着在朋友圈发了一次售酒动态后,两人便再也没联系。不久,又一名为“静静”的账号联系姜娟:“我老公喜欢喝酒,想先买一瓶。”面对找上门的生意,姜娟立刻联系了“豆豆妈妈”,对方告诉她一瓶468元,一箱6瓶,并附上了微信支付二维码。
成功做完一单生意没多久,又有一个叫“荷花”的账号加了姜娟的微信:“我是做酒水批发生意的,是‘静静’介绍来的。如果货源没问题,打算批量进货。”嗅得商机的姜娟立刻按对方要求,找“豆豆妈妈”要来货源视频、质检报告、代理证书等资料。不过,对方下单3箱酒后提出质疑:“你的代理证书不是本人的,会不会货源有问题?”会不会货源有问题?面对质问,姜娟心慌了,马上找到“豆豆妈妈”询问如何获取代理证书。对方称:“你需要先支付一箱酒的钱获得公司授权,成为最低级别的代理,然后才可办理自己的代理证书。”姜娟给对方转了1968元代理费,获得了初级代理的证书。
没过几天,“荷花”找到姜娟,表示自己也想加入代理,但是苦于公司规定同级之间不能够发展代理。因而姜娟只能不断地“升级”——代理、总代理、官方合伙人,前前后后共支付了8万余元。钱花出去后,却迟迟未收到货。姜娟觉得不对便报了警。
团伙分工负责 虚构畅销假象
警方追踪被骗资金流向,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潘某飞与陈某春。经过深入调查后,一个成员达40余名,内部分工明确,以女性微商为目标的诈骗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潘某飞、陈某春两人是表兄弟关系。陈某春听说一种营造名酒畅销假象从而让客户前来买酒的骗局后,心动了。
随即,陈某春找来了潘某飞,两人一拍即合,陆续招聘了一批员工,开始系统化管理。公司业务员分为两类,一类属于售前组,伪装成白酒代理商,潜伏在各大微商群里面,以女性微商为目标,假借相互推广产品为名,让微商们在朋友圈发布公司白酒的信息;另一类属于售后组,伪装成买家,负责找到上述女性微商,告知自己要买酒,营造一种酒水很畅销的假象,从而让微商返回找售前组的业务员买酒。至此,一个闭环“局”已悄然构建。
伪装的“客户”会告诉微商酒水已经送达,品质不错,想把微商介绍给自己做酒水批发的一个朋友。其实,这个所谓的朋友也是团伙售后组的人员,借着“想看一下微商的代理证书才会放心购买”等理由让其去办证,办理“代理证书”需要缴纳初级代理费1968元。
到了这一步,团伙的诈骗话术仍未终结,他们会以“自己想加入代理,而公司规定同级之间不能发展代理”为由,鼓动微商再次以7740元,26160元等更高的价格升级成代理、总代理,殊不知,升级代理的背后是预先设定好的层层骗局。
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经梳理、核查,将潘某飞、陈某春等40余人移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截至案发,以潘某飞、陈某春为首的该诈骗团伙共诈骗了70名被害人,诈骗金额高达116万余元。
江阴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潘某飞等人提起公诉。江阴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其余被告人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宋超 通讯员 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