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因为儿子改姓,一对离婚父母就孩子抚养费问题闹上法庭。男方在庭审中认为,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不再支付抚养费”,且孩子随他人姓有伤自尊,于情于理自己都不应继续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近日,四川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最终,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某所欠抚养费分期支付、今后的抚养费按月支付,并就如何探视进行了详细约定。(来源:成都商报)
网友评论
@毛毛雨:所以说啊,要多学法!
@懒羊羊:姓氏能随便修改么?
@Anjael CCB乐Lè:未满十八岁改姓必须生父生母同时到场确认的呀,难道不是吗?至少上海是这样的,很严格啊。
@麦芽糖:这个妈妈不地道哦,不要抚养费改姓她提出的,反悔也是她。
@星之卡比洁洁子:跟妈姓还能理解,但生父还在世跟后爹姓这多少是一种羞辱。
小编说两句
孩子改姓,并且是随第三方姓,这个事情在民间确实备受关注,男方说的“有伤自尊”也是客观存在。但如果他坚持,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解决,而不是以“孩子改随继父姓,不再支付抚养费”的协议。不论孩子改没改姓,抚养费都是应该支付的。法律规定了父母子女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利益,把孩子的姓改来改去,对他也是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