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崇安寺派出所辖区内一家公司财务突然接到“领导”通知,要求操作一笔100万元的汇款。所幸财务想到派出所民警之前多次做过反诈宣传,感觉此事不对劲的她及时向公司老板咨询,这才避免了经济损失。4月10日,梁溪区一公司通过致信市公安局的方式,感谢崇安寺派出所民警不厌其烦、多次上门进行反诈宣传,使公司避免了100万元的损失。
4月4日上午9点多,正在上班的财务小杨突然被邀请加入到一个QQ群内,群名是他们公司的名字。除了小杨外,群里还有公司“老板”“股东”。“老板”在群内发消息称“这是新的工作群”“以后有工作我会直接在群里安排,注意查看群信息”,随后“老板”和“股东”在群内假意聊起了公司工作的内容。不一会,“老板”在群里@财务小杨,发了一张收款信息的图片,要求小杨立即打款100万元到太仓一个商户张某的私人账户,财务小杨信以为真,准备按照“老板”的要求进行汇款。就在小杨操作到最后一步,即将把100万元转入对方账户时,她突然想到三月份梁溪公安分局崇安寺派出所民警魏劲松曾多次上门进行过反诈宣传,并反复告诫“不闻其声不得汇款”,当财务小杨看到贴在电脑上的反诈宣传告示后立即打电话向公司领导确认。领导告知其没有要求财务转账的要求,小杨立即终止了付款,避免了公司100万元的巨额损失。事后,公司负责人特别感谢属地民警恪尽职守为企业热心服务、保一方平安。
“我们结合反诈宣传‘心盾2023’行动指导全市社区民警进企入户开展宣传,尤其在企业宣防中,我们将‘不闻其声、不得转账’作为一条红线,规范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所有转账汇款均要与企业负责人当面或电话核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政委王炜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全市公安开展预警劝阻和主动宣防240余万人次,避免损失2600余万元。(晓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