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看无锡

“网恋”引纠纷专业陪审“显身手”

  本报讯 蒋某在某网络婚恋交友平台结识女主播余某(47岁),二人在认识3个月后确定网络恋爱关系。后在交往过程中,余某提出分手,蒋某多次对余某进行言语威胁。

  因余某向被告人蒋某明确提出分手,气急败坏的蒋某遂产生杀害余某女儿的想法,其随身携带了美工刀,伺机作案。蒋某多次至余某居住的小区踩点、守候,寻找余某及其女儿。蒋某将高中学生许某误认为是“余某的女儿”,上前控制住许某,持美工刀持续对许某的颈部割划、捅刺,又拽住许某头发将其头部砸向地面。多名群众见状上前制止其行凶,合力将蒋某按倒在地并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将蒋某抓获,同时将许某送往医院抢救。

  经鉴定,许某颈前部一横形愈合创口长度7厘米;左手损伤造成手部多个创口长度超过1.5厘米、手指肌腱损伤;颈部损伤造成气管前壁破损,构成重伤二级;颈部损伤造成颈前创口长度超过5厘米、甲状腺裂伤,构成轻伤二级;左手肌腱损伤,构成轻微伤。

  被告人蒋某预谋后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属犯罪未遂。据此,滨湖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本案由两位公职人员、高中教师担任陪审员,他们始终以案件审理者的“主人翁”心态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方位深度参与审理,一一核对公诉机关移交的讯问录像与庭审举证的讯问笔录,反复观看案件所涉的视频、图片资料。仔细研究控辩双方的理由和依据,在庭审发言、合议庭评议等方面提供了详尽可行的解决方案。在法官的指导和支持下,人民陪审员主动搜集相关案例学习研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充分利用自己的生活经验、社会经验,从情理法相融合的角度缓和各方冲突矛盾,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晓城 曾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