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0最新修订版正式生效,其中包含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标准和建议措施,这标志着北斗系统正式加入国际民航组织标准,成为全球民航通用的卫星导航系统。
早在2010年,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联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国际民航组织第37届大会上申请北斗系统进入国际民航组织标准,共同组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产学研用单位组成工作团队系统推进相关工作。十余年来,历经28次工作会议、50余次技术讨论、提交百余份技术文件、答复问题2000余项,经过国际民航组织技术专家组审查、空中航行委员会审查及理事会审议,北斗系统标准和建议措施成功加入国际民航组织标准,进一步验证了北斗系统的全球服务能力。
北斗系统纳入国际民航组织标准,对于推动民航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进北斗系统在民航领域的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应用。(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