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秒读

第十二期

  1.哪些人员可以办理转入手续?

  答: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在本地就业参保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地为本地的人员。

  注意事项:(1)已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人员不予受理转入申请。

  (2)临时缴费账户人员需在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规定确定本地为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地的才能申请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