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看无锡

设专人“坐诊” 七日有“回音”

无锡两级法院在全省率先 设立“办不成事”反映专窗

  本报讯(晚报记者 王佳)沟通变更开庭时间、申请退还诉讼费、约见法官……当市民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向法院“办不成事”窗口反映,专窗人员会迅速研判处理。4月2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无锡两级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设立“办不成事”反映专窗,安排专人“坐诊”,解决“急难愁盼”事项,提高企业、市民诉讼的“用户体验”。

  “近年来,来信来访总量多,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查询案件进展、申请财产解封、确认开庭时间地点或沟通变更开庭时间、缴纳或申请退还诉讼费用等程序性事项。”无锡中院立案一庭庭长缪凌说。针对上述问题,无锡两级法院正式启动“办不成事”反映专窗,主要对外提供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程序性诉讼服务事项。

  “针对反映较多的‘联系法官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及时与法官联系并安排会见。因工作原因不能即时会见的,会为来访人预约会见时间。”缪凌说。此外,“办不成事”反映专窗还提供材料收转服务,为来访人收转申请立案、保全、鉴定、调解、阅卷或申请司法救助等诉讼材料,并解决包括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他困难和问题。

  当市民反映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会联系各立审执部门配备的备班庭长,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如需由其他窗口办理的,将引导市民至相应窗口督促办理。据介绍,遇到不能当场办理的问题,来访人员会在专窗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办不成事”反映事项办理表》,经立案庭负责人研究审核,专窗工作人员会将相关材料于当日(有特殊情况的最晚于次日)交办至相应内设业务部门或基层法院。“承办部门或者基层法院在接收反映事项后,于七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来访人答复,同时将答复材料移交‘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若情况复杂,确需延长期限的,经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同时向来访人告知延长时间。”

  对于基层法院职责范围且可以当场办理的事项,无锡中院可通过远程会商系统进行现场交办、督办。同时,承办部门还将通过书面、当面、电话、短信、远程视频等方式答复来访人,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市民反馈结果。无锡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是无锡法院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的重要措施之一,专窗更加关注群众在诉讼过程中的难点和痛点,致力于优化诉讼服务环境、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