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对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发布案情通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宁夏调研时表示,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不断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在这方面,无锡情况如何,又有何有效手段预防?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变化: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减少
受侵害案件呈增长趋势
近3年来,无锡市各区法院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稳中有降,但是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增加。据新吴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邹娟介绍,以新吴法院为例,侵犯未成年人案件从2021年的8件到2022年13件再到2023年17件,原本传统的偷窃、抢劫等财产犯罪案件占比有所下降,强奸、猥亵等占比攀升,犯罪行为呈现低龄化、团伙化、作案手段多样化的特征。
从犯罪形式上来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除传统线下作案外,未成年人涉网犯罪数量增多,作案方式包括利用网络社交软件实施网恋强奸、隔空猥亵、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
分析:
犯罪不是突然发生的
推行分级预防制度
“在犯罪之前,必然已经出现一些不良行为了。”邹娟分析说,在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当事人往往缺乏家庭的指导和关爱,一些未成年人在有犯罪行为之前就存在着一些不良行为,比如高消费、酗酒、抽烟、泡吧、逃课、夜不归宿等。因此,如果在不良行为出现时,及早进行干预,就有很大可能避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目前我国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携手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其中对未成年人的“一般不良行为”,比如旷课、逃学、夜不归宿、沉迷网络等等这样的一些行为,法律规定是由家庭、学校、社区根据自己的职责对未成年人进行督促管教;“严重不良行为”,主要是包括违反治安管理法,或者是触犯了刑法,年龄不够,没有办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能够及时地干预和矫治,很大程度上能够预防他们发展为犯罪,因此法律规定了“矫治教育”“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程度力度不同的矫治措施。
审理:
未成年人案件有多重考虑
教育比惩罚更重要
据介绍,针对未成年人案件,新吴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团队由8名员额法官组成,同时建立涉少案件人民陪审员库,引入50余名具有教育、医疗、心理、妇联等工作背景的人民陪审员,供随机遴选,确保未成年人案件由专门团队进行审理。此外,还将部分有能力、有体力、有心力的退休老同志吸纳进入关工委,辅助从事少年庭工作。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们审查更多的是关心案件中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问题,同时我们还要着重考虑被告人的心理情况、生活习惯、学习情况、家庭因素来了解其犯罪的动机。”惠山法院刑庭法官黄树杰说,因为青少年与成年人有着不同的性格可塑性,大多数罪错未成年人的行为模式尚未完全定型,法官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可能影响到一个孩子的人生走向,“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带他们重新走入正常的成长轨迹。”
案例:
未成年人多次偷窃入狱
家庭教育不仅是家事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一大根源问题便是家长往往疏于对孩子的教育。邹娟介绍,在新吴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就可以看出这一点。还未成年的小刘接连4次走上偷窃之路,但因为期间没有受到正确引导教育,涉案金额也从最初的几千元发展到上万元,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两年。新吴法院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小刘的父母离婚,他长期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由于父亲长期在外打工,缺乏对小刘的教育、关心,未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导致小刘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自我约束能力低,最终误入了歧途。
针对这个案件,新吴法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向老刘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定期去监狱探视,关心孩子的心理状态情况,并改变原先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且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起初,老刘并未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以为是孩子自己不成器。但是在专业老师几次的家庭教育指导后,他慢慢转变了意识:“是我的不对,平时对小刘关心太少,只知道打骂责罚,今后我会多关注他,帮助他继续接受教育,建立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家庭教育被纳入法制轨道,不仅是家事,还是全社会的事情,据悉,仅2023年,新吴法院共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5次。
在家庭教育方面,惠山法院关工委联合公安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其定期到法院接受相关辅导,并聘请心理咨询协会的专业人士加入,为涉案未成年人父母量身定制了为期两个月、分三个阶段六个课时的个性化课程。
延伸:
家庭、学校不能羞于性教育
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哪一类型增长趋势明显?答案是性侵案件,并且在此类案件中,大多未成年少女为“自愿”发生性行为。而除了猥亵、强奸等犯罪行为外,随着互联网发展,还出现了“隔空猥亵”的情况,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隔空猥亵”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广的特点。虽然没有直接与被害儿童进行身体接触,但利用网络强迫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送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裸聊甚至发送侮辱淫秽的语言,都是对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的严重侵害,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为适应互联网发展,此后最高院、最高检发出司法解释,对该行为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邹娟认为,在传统观念中,父母、学校往往羞于对孩子进行性教育,但随着社会发展,这种观念已经不能适应时代了。“对孩子的性教育需要父母的引导。”邹娟表示,对学校来说,应当将性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让青少年懂得性道德、性法律,主动与家庭、社会进行联动,立体化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社会各界也应当通过多方协作拉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高压线和司法保护的保障线。
做法:
“菜单式”授课、打造法治品牌
创新普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如何划分?”“如何保存校园欺凌的证据?”近日,惠山区法院“法官驿站”的法官通过PPT授课的形式,结合最新的案例向惠山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们讲述了校园欺凌的信号、表现和危害,法官以鲜活的事实、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校园欺凌者需担负的法律责任,传授了预防校园欺凌的知识和做法,让学生们懂得如何辨别和正确应对校园欺凌。
“这样的活动常态化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自我防范保护意识,提高了分辨是非的能力和文明守法的意识。”由15名法官、法官助理、关工委成员组成的惠山法院“蕙菁·法治宣讲团”,围绕未成年人权利保障、犯罪预防等专题拟定“菜单式”法治宣讲课程,“下沉式”近民宣讲,不断提升法治宣讲实效。2023年全年共进校园、社区开展法治宣讲、公开开庭20余次,受众5000余人。
2023年,新吴法院在现有“大玫法官说家事”“法官阿姨讲法律”法治品牌的基础上,为适应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新要求,充分整合既有品牌优势,打造一体化“梧桐少年”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创新项目。“梧桐少年”项目2023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7次,有法律宣讲、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法治夏令营等一系列法治活动。2023年“大玫工作室”针对未成年人推出“萤火虫”系列漫画课程,包括家庭教育、预防犯罪、校园欺凌等方方面面的内容。
(晚报记者 甄泽 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