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不小心选错了电影场次,想退换电影票,却被平台以“购票成功后不予退改签”的“店规”拦下。这样的“店规”有效吗?
前段时间,市民小哲(化名)在某小程序上下单了两张电影票。下单几分钟后,他突然发现自己选错了场次,赶紧退改。然而,平台上并没有退改渠道,他便向客服求助。对此,客服表示,该平台上有“购票成功后不予退改签”的规定和提示,让小哲到影院去办理退票退款。可小哲联系影院时,对方表示该票并非影院出售,让小哲联系购票平台。被“踢皮球”后,小哲无奈之下拨打12315举报。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管局旺庄分局受理后介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在该平台售票页面下单后,系统会跳出相关提示,其中有“为了保证您的观影体验,请在开场前1小时完成购票,确认好场次和时间,购买成功后将不予退改签”等内容。
“该条款涉嫌利用合同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执法人员指出商家存在的违法行为,责令其改正。当天,涉案平台运营公司及时删除了上述内容,对相关提示信息进行了规范调整。同时,为小哲办理了全额退款。
近日,旺庄分局综合全案证据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利用合同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综合考虑其违法情节、社会危害后果以及改正情况等,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