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理事会26日确认法国、意大利、匈牙利、比利时、马耳他、波兰和斯洛伐克七个成员国财政赤字过高。按照相关规定,欧盟对上述七个国家启动过度赤字程序,要求这些国家采取措施降低赤字水平。
欧盟理事会还认定,自2020年以来就处于过度赤字程序中的罗马尼亚尚未采取有效行动削减赤字,因此该程序仍继续进行。过度赤字程序旨在确保所有欧盟成员国恢复或保持财政预算纪律,避免出现过度赤字,从而保持低政府债务或将高债务降低至可持续水平。按照程序,相关国家应在指定时间内采取有效行动削减赤字,否则可能被处以罚款。
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欧盟成员国年度财政赤字不得超过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公共债务不得超过其GDP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