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称,其家里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在安徽淮南唯妈荟月子中心感染了新冠,情况严重。且该月子中心在其孩子感染之前,就已经有多名婴儿感染新冠及多种病毒交叉感染,月子中心没有及时告知家长,也没有采取任何隔离措施。
记者联系了该名网友,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复。
8月1日,记者拨通了上述月子中心在网络平台中所留的电话,表明记者身份以及采访请求后,电话随即被挂断。
淮南市卫健委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当地疾控中心在7月29日就已对此事进行了处置,据其了解,目前有3例(患者)正在医院住院。
淮南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则对记者表示,目前他们已经落实了相关措施,让该月子中心更改了布局,转移了二楼的住客。该疾控中心另一名工作人员称,最近是有小孩感染新冠的情况,有的到医院拿了点药,然后又回到了月子中心,稍微有一点症状的在专门的妇幼保健院住院。
记者注意到,8月1日,唯妈荟月子中心在社交媒体发布声明称,针对会所出现的集中病例情况,我司予以高度重视,并且在第一时间安排宝宝入院接受治疗,且立刻上报淮南市高新区相关部门,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司积极配合工作,同时动员会所全部力量,进行内部安全卫生排查、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自查、目前整体情况稳定。截至发稿时间,再无新增病例。
超数倍剂量给婴幼儿喂药、疑似装修材料释放有害物质致多名婴儿住院、涉嫌虐待婴儿……近年来,由于准入门槛低,监管有盲区,品牌同质化竞争严重,以产后康养中心(又称“月子中心”)为代表的产后康复行业存在诸多乱象。
市场规模快速扩张,月子中心乱象多
“坐月子”指女性产后需要休养30天至42天进行身体恢复,预防产褥感染、子宫脱垂等月子病发生。随着人们认知水平提升,新生代宝妈“悦己”消费态度凸显,月子中心市场规模快速扩张,但本应省心的休养地却让消费者感到闹心。
今年3月,顾先生投诉北方某市月子中心护理人员。顾先生的宝宝因为早产患有多种疾病,需要服药,每次剂量为2.5毫升。但他发现,护理人员喂服的剂量是正常用药的10倍。据了解,该月子中心与顾先生签订的母婴护理服务合同显示,公司名称与其对外宣传名称不符。在超剂量喂药事件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共识。
今年4月,西南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某月子中心在未与消费者沟通的情况下,把婴儿室刷漆装修,隔天就把孩子送进了婴儿室。5名婴儿相继出现肺炎症状被送往医院。
个别月子中心及相关人员甚至涉嫌刑事犯罪。2023年11月,陕西省咸阳市某月子中心护工因心情差将婴儿拍成脑出血。
准入门槛低,无统一行业标准
随着消费者对专业、科学的产后康养服务需求增加,产后康复行业发展迅猛。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约有11.8万家母婴生活护理企业,仅2023年新注册企业就达9958家。月子中心大多开设在民营医院、酒店或私人住宅内,还有个别公立妇幼保健院提供产后康养服务。
某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主流公立医院提供的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产后康复在我国具有消费医疗属性。从性质上而言,月子中心并不是医疗机构,其经营许可、服务质量都不属于卫生部门的监管范围。但婴幼儿多发“小病”,月子中心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规避医疗服务。“我们家主要提供产后保健,也雇用一些专业医生、护士指导婴儿用药。”某月子中心工作人员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情况提出分级分类指导原则,并对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但法律条款主要是对医疗保健机构的孕产期保健服务作出规定,月子中心并不属于医疗保健机构。
在实际运营中,大部分月子中心涉及住宿、餐饮、诊疗等多种业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法定的公共场所有7大类,宾馆、饭馆、理发店、美容店等都包括在内。月子中心并不属于其中任意一类,无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只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即可营业。
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指导处工作人员说,全市各登记机关在为申请人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对从事月子中心的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登记为“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业内人士表示,也有“月子中心”登记为家政服务业机构的情况。
月子中心的不同服务项目分属不同的部门监管,对月子中心没有单独的管理规定。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维强表示,我国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月子中心确定统一的行业主管行政部门,实际运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
监管不可留盲区,行业需逐步自律
一方面,没有明确任何部门系统管理,执法无法可依。另一方面,行业涉及面较广,涉及多部门管理,协同难度大。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晰权责部门,是促进产后康复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法律人士认为,月子中心作为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关系到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与安全,其经营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需明确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合作,加强许可证审批和日常巡查,确保其合法经营和服务质量;对拟从事诊疗活动的月子中心,应当申请设立相应类别的医疗机构,并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纳入医疗机构管理范围。
月子中心作为朝阳产业,因行业成熟度低,需要逐步建立行业自律。业内人士建议,先引导制定团体标准,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推动成立月子中心等母婴照料机构行业协会,引导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方式开展行业自律,一步步完善标准。(红星新闻 半月谈)
网友闲话
@彩色童年游乐设备:月子中心的从业资格门槛太低了,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月嫂的,新生儿更需要关爱。
@昊轮:我家宝宝现在不到三个月,没请月嫂,没去月子中心,坐月子我打了段时间主力,两家人都挺满意的。现在的怪象是月子中心的营销搞得不去月子中心就是不爱媳妇,家里舍不得一样。
@欢乐马:不是月子中心不好,理念是好的,但是新兴行业都有很多弊端,还是要慎重选择。
@小迪迪:我家宝宝6个月了,我就是入住月子中心,怎么评价呢,确实省心,但是里面月嫂参差不齐,幸运的是我的月嫂是一个经验比较丰富的人。但是如果你是一个i人不想跟不熟悉的人相处,而且在外面住不习惯,那还是算了吧。大家选择月子中心一定擦亮眼睛,我住的月子中心好多都是新手月嫂不太会带孩子。
@畅游:监管不可留盲区,行业需逐步自律!
@Yanerer:其实作为一个初产妇觉得,月子中心最好还是由医院跟机构合作或者是由医院下属机构开设,毕竟现在讲究优生优育,而且又有三胎政策,国家还是要提高这个产业的发展,让产妇生完孩子后无后顾之忧,能得到良好的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