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亲朋好友外出聚餐,是不少市民欢度假期的选择。然而,市民小秋(化名)和家人聚餐时,却被一张带有“隐藏规定”的代金券扫了兴。近日,经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北塘分局调解,这场消费纠纷被成功化解。
今年2月,小秋到离家不远的一家火锅店就餐时,该店正推出开业酬宾活动:仅需30元就能购买两张50元的代金券。由于此次消费体验不错,她想着日后还会光顾,便购买了两张。
清明节假期,小秋和家人再次到该店消费。当她准备用代金券结账时,却被店员告知,“这两张代金券在节假日不能使用。”无奈之下,小秋只好按照原价支付了餐费。
回家后,小秋仔细查看代金券,发现券面上的使用规则仅标注了“满300元可用”等信息,并未提及任何关于使用时间限制的内容。小秋认为,商家禁止其使用代金券的行为不合理,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锡山区市场监管局东北塘分局受理该投诉后,经核查发现,该商家除了没有明确标注代金券的使用时间外,还存在一个问题:在券面上印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字样,属于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该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被工作人员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商家立即通过修改代金券使用说明、在店内醒目公示用券规则等方式,积极改正。
同时,在锡山区市场监管局东北塘分局的组织调解下,该商家与小秋达成一致:商家同意小秋使用代金券结算此次消费订单,并额外给予其一定的折扣优惠。
消费提示
优惠活动不能规则“暗藏”
锡山区市场监管局东北塘分局调解人员表示,通过推出优惠券、代金券等优惠活动来吸引消费者,已成为商家常见的营销手段。需要提醒的是,经营者在推出此类优惠活动时,应当在优惠券的线上销售页面或实体券券面上,清晰、明确地写明该券的使用规则,包括适用范围、使用时间、有效期、能否与其他优惠活动叠加使用等关键信息,以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经营者不得作出“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等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不公平规定。而消费者在购买优惠券时,也要提前了解优惠券的适用范围、使用时间等信息,注意留存与商家的沟通记录或商家的优惠宣传、承诺信息等。当发现商家在优惠券兑换环节的操作与前期宣传承诺不符时,可积极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晚报记者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