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晚报记者 王佳)8月11日,《无锡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正式发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飞行服务、基础设施、应用推广、产业发展、促进措施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共设8章54条,在法治轨道上护航“空中新赛道”,推动无锡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条例》明确规定要推进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符合条件的区域和场所依法建设低空飞行起降设施。公安和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设用于警务活动和应急救援的临时起降设施。
《条例》立足当前国家空域管理体制,着眼于为开展低空飞行提供便捷化服务。一方面,统筹推动低空空域分类划设、运行管理、飞行保障以及低空公共航路航线的统筹规划和科学设置等工作,并编制低空数字空域图。另一方面,推进市低空飞行服务平台建设,该平台将通过市低空智能网联系统为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低空飞行服务和协同运行服务。
低空经济能否发展起来,应用场景是否丰富、能否实现大规模商用是关键。《条例》明确指出应当推动低空物流发展,构筑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中短途航线网络,建立多层次低空物流枢纽体系;探索中、大型载货低空航空器在运输机场异地货站、江海航运物资补给中的应用;支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快递、即时配送等物流场景的应用。此外,在医疗卫生、商务、体育、文化旅游等领域推动形成丰富多元的低空应用场景。
《条例》指出,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基础和特点,推动低空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推进低空航空器安全、智能、绿色发展,支持高端航空器以及新一代通信感知、先进监视识别、精准拦截反制等设施设备制造业发展。
作为新兴产业类型,低空经济在现有优势产业基础上,要打好产业融合“组合拳”。《条例》鼓励和支持集成电路、物联网、大数据、新材料、人工智能、数字孪生、云计算等产业与低空经济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向低空经济领域兼容转产。
在保障措施方面,《条例》要求根据低空经济产业特点和需要,综合运用财政、金融、土地、科技、人才、知识产权等政策,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低空经济产业投资。低空飞行,安全是底线。《条例》专门设置了“安全保障”章节,要求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低空飞行以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将低空飞行安全应急管理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并组织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健全低空违法飞行跨部门联动处置与执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