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天下

外卖小哥深夜晕倒厕所后猝死

保险公司拒赔60万,上海法院判了

  外卖小哥在深夜完成订单后昏迷,经医院抢救无效,被运回家中后离世,其母亲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猝死险,但遭到拒绝,怎么办?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小徐是一名众包外卖员,即在外卖平台注册、自主接单的灵活就业配送人员。2023年8月8日晚10时许,小徐完成配送订单后,在平台系统中切换为“收工”状态。20分钟后,小徐被发现昏迷在公共厕所内。送医抢救后,小徐被确诊为脑干出血,病情危急。次日中午,因医治无望,家属将其运送回原籍。当日下午,小徐在家中去世。

  后来,小徐母亲发现,小徐生前每日投保“众包骑士意外险”,该保险含猝死保险金60万元,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表示,小徐不符合猝死保险金理赔的三个条件:小徐事发时平台显示已切换为“收工”状态,不属于工作时间内;事发地点为公共洗手间,不属于工作岗位;小徐死亡时家属已将其带离医院,不属于抢救无效死亡。因此,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小徐母亲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猝死保险金60万元。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平台数据显示,小徐日常接单时间为早10点至次日凌晨1点,其间会多次切换“收工/开工”状态,每次“收工”仅短暂暂停接单,因此可推测小徐病发时间属于其日常工作时间范围,且无法排除因突发疾病导致其被动“收工”。

  关于小徐病发地是否属于工作场所,外卖员无固定工作场所,岗位并非单纯的地理位置概念,公共洗手间作为满足基本生理需求的必要场所,应当视为工作延伸区域,属于外卖员的工作地点范围。

  关于小徐是否属于抢救无效死亡,病历显示,小徐被送医时已经病危,医院采取各种抢救措施后未有好转。经走访,医生表示小徐基本已无生还可能。小徐的死亡并非因离院行为导致,且临终前与亲人道别符合人伦习俗,不应当受到非难。

  据此,上海一中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小徐母亲保险金60万元。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提起上诉,后二审期间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向小徐母亲支付50万元保险金。(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