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五方面19条举措。
其中优化学生假期安排,完善配套政策中提到,在放假总天数和教学时间总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气候条件、生产安排、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等因素,科学调整每学年的教学和放假时间,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相应缩短寒暑假时间,增加旅游出行等服务消费时间。
眼下,距离“国庆”只剩下两周时间,不少学生家长关心“中小学秋假会来吗”?今年以来,“春秋假”成了一个热点话题,多地也陆续开始探索实施春秋假。
9月16日,据人民网报道,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中小学春秋假并非省级层面的硬性要求,各设区市正在研究相关事宜,将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做出安排。
5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将“五一”前3个工作日、“国庆”前3个工作日分别设置为中小学春假和秋假。
目前,浙江杭州、湖北恩施已明确实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综合人民网、潮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