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说案件

拒不腾房? 法庭强制清场

  本报讯 江阴法院华士法庭近日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涉案商铺和厂房进行了强制清场。

  申请人江阴某管业公司与被执行人江阴某石材经营部、赵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应腾退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上的7间门面房及374平米的厂房给申请人,但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赵某,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要求其限期搬离,但赵某以商铺门面装修费损失及厂房转租等问题一直拖延。

  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为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江阴法院华士法庭决定强制清场。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承办法官提前谋划,充分研判、制订了详细周密的强制清场方案。近日上午8点45分,执行干警到达执行地点,迅速控制住现场,从法理、情理角度与被执行人赵某进行沟通,稳定被执行人情绪后,由开锁人员强制开锁,对商铺及厂房内所有物品进行拍照,执法记录仪记录清场的搬运过程,并由专人对清偿物品进行登记,制作物品清单。

  在当地派出所民警和所在地的村委干部到场监督、见证下,清场工作紧张、有序、平稳进行,至10点30分,现场已全部清空,清场工作全部顺利完成。(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