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晚报记者 何小兵)如今,在街头经常看到外卖小哥,那么,一旦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遭遇事故而受伤,他们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又该由哪个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日前,宜兴法院审结了一起外卖员诉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以法律的权威维护了外卖小哥的合法权益。
据宜兴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被告公司是一家经营外卖配送业务的私营企业,承包“饿了么”平台在宜兴市的部分区域外卖派送业务。2018年1月1日,原告小王进入该公司成为一名全职外卖送餐员。2018年10月30日,小王在配送外卖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随后小王以该公司职工的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而在认定过程中,该公司并不认可其与小王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只承认是劳务关系。2019年9月2日,宜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仲裁认定,小王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对此,该公司表示不服,于11月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法官审理发现,小王在公司上班期间,公司向其提供印制“饿了么”“蜂鸟配送”标记的头盔和送餐箱,并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从早上9点到晚上10点。小王一般都是早上9点到达公司指定站点参加早会,早会结束后,再通过手机APP软件接收公司指派的外卖配送任务。工作期间,公司会对外卖员是否按照规定完成配送任务进行考核,并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经过调查和审理,法庭认为,该公司和小王符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小王接受该公司的管理并提供有报酬的劳动,且提供的劳动是该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应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最终,法院依法支持小王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