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借款人因借款当时双方关系较好,没书写借条,为以后产生矛盾埋下了祸根。日前,锡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则“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因手机转账没有写借条导致的纠纷案件。
顾某是李某的朋友,与李某的妹妹李小某系好朋友,2018年11月15日,李某通过支付宝转账6200元至顾某账户,但后期李某要求对方还款时,双方却对这笔转账是否属于借款产生分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官司打到法院。顾某认为这笔钱是李某替妹妹李小某归还的酒钱,而李某坚持认定当初通过支付宝转出去的钱为借款。
顾某提供了其与李小某、李某短信聊天记录及与李小某通话录音证明以佐证上述款项不是借款,是李某替妹妹李小某归还的酒钱。而李小某作为证人到庭作证后陈述说:6200元是顾某为归还信用卡向李某借的,当时说好借一个月,因为大家是朋友就没有打欠条。
经审理,顾某收到李某的6200元,双方没有争议。顾某一直坚持认为这一款项为归还的酒钱并未得到李某与李小某的认可,李某与李小某均表示6200元为借款,该说法也与之前聊天记录所表达的意思一致,而顾某并未提供其他证据佐证其说法。
法官提醒,现实中,许多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都缺乏借条,仅凭转账记录,权利人若想主张其权利,在双方存在其他钱款纠纷的情况下,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将大大增加,因此,亲朋好友之间切勿因不好意思、关系太好而忽视书写借条的重要性,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顾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立即偿还原告李某借款6200元。 (石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