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冠肺炎患者隐瞒接触事实 发热后仍到聚集公共场所活动

一人之过,造成314人被安排实施医学观察

宜兴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立案侦查

  本报讯 2月12日,宜兴市公安局对李某(男,39岁,籍贯辽宁, 住宜兴)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在此之前,李某因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被隔离治疗,2月10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现已排查密切接触者314人并全部实施医学观察。目前,李某已被集中隔离收治,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宜兴警方在通报中披露,经查,李某与湖北来宜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未主动到当地社区登记,未主动申报接触史。2月1日,李某出现发热症状就诊,对医护人员隐瞒接触事实,不接受住院观察建议,仍然到超市、药店、便利店等人员聚集公共场所活动,后因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被隔离治疗,2月10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据了解,李某曾在宜兴市区阳光花苑居住。阳光花苑知情人称,李某在宜兴有经营活动,疫情发生后,李某一度隐瞒个人行踪和社会交往对象的情况,最终造成了314人被安排实施医学观察,李某的这种行为引起社区居民愤懑。

  李某是宜兴市第三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可喜的是,昨天,随着最后5名密切接触者和周铁镇棠下村110名一般接触者经医务人员确认,分别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宜兴前两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接触者全部解除隔离。 (何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