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说案件

三次获刑不思悔改 又因网上诈骗被逮

  本报讯 昨天上午,宜兴法院通过远程“云端”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防疫防控期间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王某因犯诈骗罪获刑一年三个月,罚金10000元。

  王某是一名90后,浙江省浦江县人,曾因犯盗窃罪被浦江县法院三次判刑。今年1月28日,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中发布广告,自称有口罩货源。1月30日,李某联系王某欲购买一次性医用口罩。王某没与其他商家联系即收取货款2800元,收款后也没向其他商家订购口罩。后李某再次从王某处订购指定规格的口罩,王某明知自己无法联系到口罩货源,仍向李某谎称能发货,骗得李某向其支付的定金20000元后,就在微信上将李某拉黑,并将上述赃款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及个人消费。1月31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自愿认罪并退出了全部赃款。

  出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庭审以“云端”远程视频方式进行。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分处四地,通过四方视频在线进行了全部庭审程序。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犯诈骗罪,且具有累犯的从重处罚情节,结合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及疫情防控期间对涉疫情犯罪从重处罚的要求,作出前述判决。(何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