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看无锡

特殊时期公检法司联手 推动案件高效办理

  本报讯 日前,惠山法院一天内开庭审理了6件认罪认罚刑事案件,这是惠山法院首次对在押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无接触“隔空”开庭审理案件。

  据了解,当天审理了周某某诈骗一案。被告人周某某在微信上假扮年轻女性,与被害人建立恋爱关系后,编造各种理由多次骗取被害人的财物,共计骗得24000余元以及苹果手机一部。承办法官顾溶熔介绍,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周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自愿认罪认罚,符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法院也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从立案到宣判,该案仅用了6天。

  疫情期间,为确保刑事审判工作正常开展,依法、有序、高效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同时在案件办理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惠山区法院联合惠山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惠山区司法局出台《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公检法司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顺利解决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送达、讯问、远程视频开庭等问题。

  惠山法院刑庭庭长缪月娟表示,通过该《意见》,抗疫期间诉讼参与人不见面,也能通过网络严格依法办案,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到实处。目前,该院设立了刑事法庭审理主场,同时在惠山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无锡市第二看守所、惠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分别设置专门的场所并配置相应的装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多点连线“无接触”开庭,公诉人、在押和未被羁押的被告人、辩护人均可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

  “公检法司合力协作实现了认罪认罚案件的高效办理,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了战‘疫’办案两不误”,惠山法院副院长陈瑜表示。

  (石易 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