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看无锡

“首家医用级眼贴”能预防和辅治近视?

广告竟是抄来的,经销商“闭眼吹”被立案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3月27日起,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开展“清风行动”,集中整治保健品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日,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匮分局在开展该行动中发现,辖区一家眼镜店内有一款眼贴在售,收银台旁摆放着该眼贴的宣传单,上面宣称,该眼贴是“首家医用级眼贴”,产品功效包含“预防和辅助治疗青少年近视、弱视等眼部问题”等。

  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眼贴的生产许可证为“妆”字号,属于化妆品,产品本身的外包装上并未宣称有上述功效。在接受调查时,该店负责人表示,该宣传单来自其上级经销商。对此,经销商称,为了吸引消费者,提高产品销量,他把网络上其他产品中好的宣传语复制粘贴,制作了该产品宣传单,其中所谓的“首家医用级眼贴”“预防和辅助治疗青少年近视、弱视等眼部问题”都没有相关依据。鉴于该经销商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匮分局已对其立案调查。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选购商品前,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实际需求,再通过查看商品生产许可证的方式,来判断该产品能否满足自身需求,有无虚假宣传。

  “比如,如果想达到治疗的功效,就要选择药品类。而药品的生产许可证上是有‘药’字号的,消费者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输入生产许可证号即可辨别真伪。”执法人员表示,除了药品之外,保健品、化妆品等商品都不具有治疗功效,均不可标称“药”字号。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其他任何广告禁止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否则,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