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无锡中院在惠山法院阳山法庭召集江大法学院专家、资深法官、桃农协会、水蜜桃种植专家等,召开“强化商标注册运用意识,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其实,这场座谈会源于一场和我市品牌水蜜桃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官司。
4月22日,无锡中院在阳山法庭公开宣判了一起知产庭审理的涉阳山水蜜桃商标侵权案件。阳山是著名阳山水蜜桃产地,但外地男子汉恩(化名)却将阳山镇某水蜜桃专业合作社告上法庭,称他们侵害了商标权。怎么回事?事情还要追溯到2016年7月,汉恩取得“桃好你”文字商标注册权证,核定使用商品项目为新鲜水果、桃等。2019年7月,汉恩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通过某微信小程序购买一盒水蜜桃。无锡市锡城公证处对上述过程出具公证书予以证明。公证书所附的打印件显示:销售平台商户全称为“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后判决,阳山镇某水蜜桃专业合作社、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桃好你”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阳山镇某水蜜桃专业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承办法官酆芳告诉记者,阳山水蜜桃系无锡市知名的地理标志产品,而本案系阳山水蜜桃销售者之间的品牌争夺战,体现了使用注册商标来识别商品来源、提升商品知名度的重要意义。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座谈会上,无锡太湖阳山水蜜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建峰称,如果对阳山水蜜桃不采取恰当、有效的保护措施,阳山水蜜桃产业可能会发展乏力,甚至丧失国内外市场。阳山水蜜桃桃农协会会长金唯新表示,阳山水蜜桃由于受种植面积等限制,在水蜜桃成熟季节往往会供不应求,给了侵权之人可乘之机,可他们抽不出太多精力维权。经初步估算,在销售旺季,市面上“非正宗”的“阳山水蜜桃”甚至达到整个市场规模的70%至80%左右,损害了品牌声誉,使整个水蜜桃行业受到了严重冲击。
对于水蜜桃种植企业代表、桃农提出的有关水蜜桃知名度培育、品牌保护和打假维权等问题,中院知产庭法官们给予了详细解答。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叶敏从国内外案例入手,介绍了诸如法国红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成功的案例与保护路径,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黄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