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5日,惠山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致人死亡案件,被告开叉车违规操作,叉起几乎两倍于核定量的重量,结果酿成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12月15日22时许,无锡一货运公司叉车司机张某正在当地一停车场内作业,期间应徐某要求调整货物,叉车额定起重量为3吨,但张某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该叉车起升5.9吨重的货物。叉车受力过大向下倾斜,后轮翘起离地,致使叉车货叉上悬挂的吊带滑落,右侧货车从货叉中间位置脱槽弹出。而掉落的货叉砸中在货叉下准备垫木板的徐某,徐某因头部重伤抢救无效身亡。
2018年12月20日,张某所在公司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同时相关方面也获得了对方的谅解。综合各方面情况,法院最终做出上述一审判决。
(石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