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看无锡

市检察院出台十二条意见

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昨获悉,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理念、方式、监督重点、职能延伸及工作渠道畅通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提出建立办案影响评估机制,在办理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管理者、技术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涉罪案件中,充分调查了解企业运行状况,研判对企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同时,要求依法严惩由经济纠纷引发的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以及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犯罪,深挖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求加大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以及生产销售侵权假冒产品等违法犯罪。推进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立案同步审查”、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等工作。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犯罪预防机制。以民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深入开展违法犯罪预防,促进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构建公益损害风险防控体系,开展针对性的预防宣传,减少和避免民营企业公益损害情况的发生。

  据悉,《意见》从对民营企业的依法平等保护、严惩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以及立足职能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等多方面做出了规定。起草过程中,无锡检察机关走访民营企业457家、举办座谈会和研讨会23场广泛收集意见,并召开首次“开放式”检委会当面征求了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民营企业代表意见建议。 (念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