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晚报记者 念楼)昨从新吴区检察院了解到,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过程中,给相关部门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在此背后,是全市检察机关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旨在打造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联盟。
承办检察官介绍,这是在一起纠纷中发现的性侵案件。2018年夏天,王某某通过QQ结识年仅13岁的苗苗(化名),两人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此后王某某明知苗苗不满14周岁,仍在新吴区多家旅馆与苗苗发生性关系。去年底王某某被抓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围绕苗苗的身份年龄情况、双方关系等关键点,提出调取旅馆登记记录及监控、提取电子数据等引导侦查意见。之后综合认定王某某在明知苗苗为幼女的情况下,采用非强制手段与之发生性关系,应以强奸论处。目前检察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对王某某提起了公诉。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王某某与苗苗多次发生性关系,曾致苗苗怀孕。2018年底王某某带苗苗到市区某民营医院进行人工流产。医院在明知苗苗是未成年人而且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为她做了手术,更没有报告此事,导致王某某的行为未被及时发现。为此新吴区检察院分别向该医院及其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医院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同时由于旅馆未按要求依法如实登记住宿信息,也没有报告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入住情况,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公安机关以该案为契机,在全区开展旅馆业治安管理专项检查行动,并对旅馆从业人员加强教育培训。
上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共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了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情形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而早在2018年11月,无锡市检察院就牵头联合团市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等17个部门,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收到书面备案报告102份,其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2件。“该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干预难等问题”,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介绍,通过该制度可以迅速处置,第一时间保护未成年人,防患于未然,去年以来全市已成功处置近30件“苗头事件”。此次全国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更有助于各部门各单位形成联盟,共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