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看无锡

鸽舍影响生活

信鸽主人被告了

  本报讯 市民王先生(化名)有点郁闷,因自己在与邻居之间的空余地方搭建了鸽舍,养信鸽充实下退休生活,却引来邻居不满,被告上法庭。昨从惠山区法院获悉,王先生的行为给邻居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且已超出正常人的容忍限度,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先生恢复原状。

  据了解,王先生是信鸽协会会员,不仅喜欢饲养信鸽,还参加过信鸽大赛。退休后想在家饲养信鸽,想到自家和邻居家之间有条通道,反正空着也是空着,且土地使用权也登记在自己名下,便在没有经过行政审批的情况下,在两栋房屋之间用彩钢瓦和木料建造了两层鸽舍用于饲养信鸽。不曾想,自己的这一举动,给邻居造成不便。

  邻居称,王先生的鸽舍贴着自己的房子搭建鸽笼,自家房屋完全没有采光。养鸽子有鸽粪、灰尘,自家的卫生间这么多年就没有开过窗户。王先生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王先生则认为,自己有信鸽协会会员证,而且房屋之间的土地是自己买下来的,在自家土地上盖房子也是自己的权利。

  去年4月份,邻居诉至法院,以鸽舍产生的异味、病菌等严重影响其正常居住生活、采光为由要求王先生拆除违法建筑,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法官至现场进行勘查后认为,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情况下,普通民众享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但由于饲养信鸽会产生大量粉尘、粪便,带来较大异味,甚至信鸽的叫声都会对其他人,尤其是相邻人员的正常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因此,相关行政法规也明确规定建造鸽舍要经过行政审批,要符合环保、卫生要求,同时也要处理好相邻关系。法院并不否定王先生饲养信鸽的权利,但王先生未经审批搭建鸽笼饲养信鸽,给相邻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侵害了相邻人的安居权。 (石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