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年近七旬的宜兴老太朱某因被狗咬伤,将狗的主人陈某诉至法院。日前,这起纠纷在宜兴法院法官耐心细致、入情入理的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2月,朱老太在去乡下探亲的路上,突遭一只挣脱铁链的大型烈性犬扑倒撕咬,致右手、左足背及左右小腿等多处皮肤咬伤。事后,朱老太找到饲养烈性犬的主家陈某,但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朱老太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6000余元。
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指出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主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对于损害赔偿标准也有明确的规定。在法官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陈某一次性赔偿朱某11000元,并向朱某表达歉意。协议达成后,陈某当场支付了赔偿款,诚恳向朱老太道歉。(何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