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看无锡

不满工资结算 她把老板车点了

一时冲动吃了官司

  本报讯 因工资结算问题,玲敏(化名)和老板产生纠纷,她没通过正常途径去解决,反而采用了过激手段,结果得不偿失。日前锡山法院判决了此案。

  去年7月,玲敏应聘到一家加工厂上班,工作三个月后为照顾家庭就辞工了。到了结算工资时,发现工资和自己计算的有出入,认为老板少算给自己1000元,就找老板讨说法。老板则称工资是按厂里的打卡记录来计算的,玲敏自己记录的工作时间没用。

  在厂里吵了一架之后,玲敏回家越想越郁闷。第二天,玲敏拿了杂草、石块、打火机到厂里,找到老板的汽车,用石块砸破车窗玻璃,把杂草点燃后扔进了车里,看着火势渐起,玲敏跑回了家。后来火被正在厂里上班的老板等人及时扑灭了,但仍旧造成汽车内饰烧毁,损失达3万多元。直到民警找上门,玲敏才知道事情闹大了。

  承办法官认为,玲敏本可通过协商沟通、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纠纷,却因一时冲动给他人造成了伤害,也为自己的家庭生活带来不良影响。最终玲敏因放火罪获刑三年,缓刑三年。 (石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