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众聊吧

男子朋友圈里骂人还晒照 被判在圈内公开道歉10天

  事件概述

  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张某将公司的洗车精洗美容业务承包给李某,后双方在合作中出现了矛盾。2019年6月16日,为泄愤,李某相继在自己朋友圈发布了对张某涉及侮辱性、诽谤性语言,其中一条还贴出了张某照片,且对微信号内所有好友公开发布,发布该朋友圈时好友人数有七百人左右。张某发现后将李某诉至温州市瓯海区法院。近日,法院判决李某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公开发布微信朋友圈向张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发布的道歉内容至少保留十日。2020年8月7日,李某在其朋友圈发布道歉消息。 (来源:瓯海法院)

  网友评论

  @我的时光如水:在哪骂人,在哪收回去。

  @國産凌凌漆:在体现法律权威的同时,又不失幽默,干得漂亮!

  @等皇后长大:希望微博也抄一下作业!

  @涛涛:这条在朋友圈道歉的消息,朋友圈的朋友该怎么回复?

  @查无此人:不能指名道姓的啊,可以指桑骂槐?

  @文化: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遵守法律法规,遵守道德,是网民应有的素质。

  @佬鼠仔: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sun: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事情做的就是不一样。

  @A高LING:事实告诉我们,朋友圈是不可以乱发的。

  @小松树:非常好!让更多的人认识中国法律。

  小编说两句

  现实中,有些人在享受“互联网”便利的同时,便认为网络无边无际,抑或认为网络世界的交流没有现实交流的隔阂与“不好意思”,进而“放飞自我”。温州这起发朋友圈辱骂他人被判道歉的事例极具有普法意义,而其判决也令人拍手叫好。朋友圈是你的,但也是一个公众环境。在人人都是“发言人”的自媒体时代,网络发布也应谨言慎行,当成为人们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