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2020年初的一个夜晚,浙江台州仙居51岁的李某在喝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回家的路上,撞上了路边的路灯杆后死亡。李某的家属觉得如果没有这根未经公路部门批准的路灯杆李某就不会死,将路灯杆所有方即当地镇政府告上法庭,索赔70余万元。8月13日,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李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来源:都市快报)
网友评论
@王瑞平:要是翻到河里淹死,是不是还得怪地球在这里形成了河流?
@青藤.不弃:有意见走法律是好事!不知道绿化带和灯柱损失是否应该赔一下?
@巍然137786952:查查路灯有没有损坏,如果损坏必须赔偿!
@达拉崩吧多比鲁翁:还好没有碰到小车,不然碰上这样的家属,有理也说不清。
@蜗牛的翅膀1372:讹人没人让你讹,就开始讹灯了?
@划根火柴点太阳:这就叫有枣没枣打一杆。
@峰范:电动车厂瑟瑟发抖,不骑电动车同样也不会死……
@lin开心:不不不,是马路的错。
@i水草:什么情况?已经不能为自己负责了吗?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骑车摔了赖车、在公园摔了赖公园、吃饭烫着了赖饭店……全社会都要为他负责,唯独他自己不用?
@爱之幻乐小鸟:老人们总是讲,不会撑船怪河湾,这里这个就是违法驾驶锅乱甩,可见一家人都没有担当。
小编说两句
“讹人式索赔”又来了!“墙要背锅”才过去多久,“灯要背锅”就来了。路灯好好地在路边绿化树中间,又不影响通行视线,李某酒过三巡开车都走不了直线,撞了之后难道不是路灯杆更无辜?!道理说来并不复杂,但当事人家属还是认定“没有这根路灯杆就不会出事”,不过就是“我弱我有理”,有枣没枣打一杆说不定还能得到便宜的心理。讹人式索赔就不能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