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看无锡

一次就“顺走”79件东西

在超市行窃成瘾 两蟊贼被判拘役

  本报讯 今年4月16日下午,位于八佰伴负一楼的一家进口食品超市里出现异常情况:超市里的智能防控系统发出报警,提示有一对男女是“高危”顾客人群。于是,超市安全管理人员调取了事发时相关监控录像,发现这对男女在该超市利用自助电子扫码支付的漏洞偷窃了不少商品。4月29日晚上,当这对男女再次出现在超市并实施偷窃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发现并报了警。昨天上午,梁溪法院开庭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件。

  3月底的一天被告人孙某和朋友王某一起去八佰伴负一楼盒马鲜生超市购物。在自助结账区,孙某发现有人将超市的货品不经过扫码结账,直接放进购物袋,并带出超市。孙某看到这一幕后,就对朋友王某说,有人“逃单”了,他们也可以用这种方式来占超市的“便宜”。没过几天,孙某、王某还真这么干了,他们从超市里挑选了生鲜肉类、蔬菜等食物以及一些日用品,将一部分挑选出的商品不经过扫码就直接放进购物袋里面偷偷带出了超市。首次作案成功后,两人一发不可收拾,又多次采取同样的方式窃取超市的商品。

  在法庭上,公诉人详细描述了被告人孙某、王某的不法行为:“经查明:3月22日至4月29日期间,被告人孙某、王某先后多次至八佰伴负一楼盒马鲜生超市,在自助结账时采用只支付少部分商品货款的方式,窃得该超市内各类商品。”4月29日,被告人孙某、王某又以同样方法作案后,在该超市门口被工作人员当场抓获,之后民警在二人身上搜得未付款商品79件,价值人民币1100多元。据介绍,此后民警又在孙某家中搜查到未付款商品90余件,价值人民币1400余元,在王某家中搜的未付款商品10余件,价值人民币100余元。

  到案后,被告人孙某、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查获赃物均已发还受害单位。在法庭上,被告人王某坦言,自己有贪小便宜的心理,他对自己做出的违法行为很是后悔。

  梁溪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王某多次结伙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最终,被告人孙某、王某两人各被判处拘役5个月,各处罚金1000元。 (甄泽)